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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崇断案文言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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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李崇(455-525年),字继长,小字继伯,黎阳郡顿丘(今河南省浚县)人。北魏外戚,大臣,南朝宋济阴太守李方叔之孙,公爵李诞之子,文成元皇后李氏之侄。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李崇断案文言文翻译,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李崇断案文言文翻译

李崇断案文言文原文

寿春县人苟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县人赵奉伯家,泰以状告。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断。李崇曰:“此易知耳。”令二父与儿各在别处,禁经数旬,然后遣人告知之曰:“君儿遇患,向已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苟泰闻既号啕,悲不自胜;奉伯咨嗟而已,殊无痛意。崇察知之,乃以儿还泰,诘奉伯诈状。奉伯乃款引云:“先亡一子,故妄认之。”

注释

断:判断。

旬:一旬等于十日。

禁:监禁;禁制。

遣:派遣。

知:告知,通知。

亡:丢失,失掉。

向:前不久。

以:把。

耳:语气词。

李崇断案文言文翻译

寿春县人苟泰有个三岁的儿子,遇强盗时丢失了,数年不知道孩子的下落。后来发现孩子在同县人赵奉伯家里。苟泰以此状告赵奉伯。苟泰与赵奉伯都申言那是自己的儿子,并都有邻居作证。郡、县官员不能决断。李崇说:“这容易弄清楚。”令二人与那孩子隔离(拘禁),拘禁过了几十天,然后派人(分别)告诉他二人说:“你儿患病,不久前突然死亡,(官府)解除监禁,你可出去办理后事。”苟泰听后放声大哭,悲痛不已;赵奉伯只是叹息,没有特别悲痛之意。李崇分析了解到的情况,就把孩子判给苟泰,追究赵奉伯诈骗罪。赵奉伯于是如实招供:“我以前丢失了一个儿子,于是便冒认了这个孩子。”

李崇的人物评价

魏收《魏书》论曰:“李崇以风质英重,毅然秀立,任当将相,望高朝野,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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