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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之鸠文言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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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之鸠》是明代陈子龙写的一篇文章,主要讲述李氏的斑鸠所造成一系列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李氏之鸠文言文翻译,欢迎阅读参考。

李氏之鸠文言文翻译

李氏之鸠

  原文

李氏有一鸠,能为人言,过于鹦鹉,甚慧,养之数年矣。日则飞翔于廊楹②帘幕间,不远去,夕宿于笼,以避狸鼠。见僮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

晋人贾③于吴者,见之,愿以十金④易焉。鸠觉其意,告主人曰:“我居此久,不忍去。公必欲市我他所,我且不食。”主人绐⑤之曰:“我友有欲观汝者,即携汝归耳。”至贾家,则舍之去。鸠竟不食,哀号告归。贾人怜其志,且恐鸠死而金无取偿也,遂捐金十之二,而以鸠还李氏。鸩乃食。

导读:李氏鸠鸟对主人忠贞不二,当商人重金买它时,它眷恋故主,绝食抗议,而且整天哀号,表现了誓死不屈的坚强意志。这只人格化的'鸠鸟,正寄托了作者陈子龙忠于明朝,忠诚不渝的节操,同时也辛辣地讽刺了那些向满清屈膝投降的逆子贰臣连禽兽都不如。

  注释

①陈子龙:明末的一位忠臣义士。明亡以后,他被清兵逮捕,自杀殉国。

②楹:堂屋前的柱子。

③贾(g ):做买卖,经商。

④十金:十两银子。

⑤绐(d i):欺哄。

翻译:

李氏有一只鸠,能说人话,说话的能力超过鹦鹉,非常聪明,李氏已经养它好几年了。它每天就在走廊厅堂的帘幕之间飞来飞去,从不飞远,晚上就睡在笼子里,来躲避狸猫、老鼠的侵扰。它看到男女仆人有私下里偷拿东西的,摘花毁绿的,一定要报告给它的主人。

有个晋国人在吴地经商,见到了这只鸟,愿意拿十两银子把它买下来。鸠已经觉察到他的意图,就告诉主人说:“我住在这里已经好久了,不忍心离开。你果真要把我卖到别的地方去,我将绝食。”主人哄骗它说:“我有二个朋友想要看看你,看完了就带你回来。”到了那个商人家里,主人就抛下它离开了。鸠整天不吃东西,哀呼号叫,要求回去。商人很同情它的忠诚和意志,而且还担心鸠死了而又不能取回银子,于是留下了十分之二的银子作为补偿,把鸠还给了李氏。鸠才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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