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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写作意识及诗歌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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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写作意识及诗歌创作

浅谈写作意识及诗歌创作

“忧伤写作”是我在批评三道年轻诗人诗歌时第一次提到的观点,也是我诗歌创作所倾向的理念,至于针对性的贴切与否,我想时间可以为之证实。雅斯贝尔斯说:“当新方式逐渐显露,旧方式还依然存在着,面对尚未消亡的旧生命方式的持久力和内聚力,新方式的巨大突进最初注定要失败。过渡阶段是一个悲剧地带。”其实这是符合进化公式的,新方式的出现已经体现了它本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其意义和价值的大小,则可由时间的洗涤来呈现。所谓的“过渡阶段是一个悲剧地带”则又毫无疑问是非常合理的事实。那么它合理在哪儿呢?

首先,一种新方式的提出必须能承受得起人们的检验、反驳、批判,在成长的过程里渐渐的显出它的价值,而被人们检验、反驳、批判的同时,它便是悲剧性的了,要么它永远存在,要么永远毁灭。在这里,我所指代的“新方式”是在通过对文本的介入,在作家或学者或理论家心中产生的一种新的观点和理念。“忧伤写作”是我个人通过对一些第三条道路上的诗人写作阐述时产生的一种文学理论观,它的出现已经说明了它有存在的'价值,至于价值大小,还有待于人们(作家或学者或理论家等)的验证。不过,它的出现充分说明它已经是处于“悲剧地带”了。

那么什么是“忧伤写作”呢?所谓“忧伤写作”,其实是从悲观主义和悲剧美学中演化出来的一种写作方式,它注重理性的思考,不是着重描绘其人物命运的悲惨,也不着重对悲剧的创造,而是一种由内心在压抑之下从情感中衍生的一种淡淡的忧伤。这种问题忧伤是人们在回忆或难过时不由自主的产生的一种心理感觉,没有大悲,没有大哀,也不携带颓废色彩,是融入着理性思考和辨识的情感。作家将其容入到作品中,使文本(诗歌或小说等)呈现的一种意向和手法。当代社会知识分子作家的个性压抑,已经是潜在的问题之一,他们在排泄心理负荷或处理感情时,必会将其在文字中张显出来,这写文字便可说是具体的“忧伤写作”文本所在。

在我看来诗人都有一个再生的我,那是精神上的自我再造的体现,而且每一个诗人都创造了不同的“物外的”自我。诗人的诗歌不仅仅要有理论上支撑,更重要的是自己诗歌的独特。诗人首先是独特的异样的,具有自己的“舞裙”,在晚会中人们一眼便能分辨出来。如果一个诗人的诗歌与另外一个诗人的诗歌是无法分辨的,那么他们之间必然要有一个被唤做“模仿者”,无论他们之中谁是,都只有一个创造者。“朦胧诗”是一个最具典型的诗歌流派,但是北岛、顾城、舒婷却创造了三种不同的诗格。

我想说的是,我们在用诗歌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时,诗歌的创造形式必须要具有特色,内容也要新颖丰富,这才是一个诗人真正成功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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