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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丘员外归山居》原文注释及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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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介绍

《送丘员外归山居》原文注释及作者介绍

《送丘员外归山居》的作者是韦应物,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89卷。

  原文

送丘员外归山居

作者:唐·韦应物

郡阁始嘉宴,青山忆旧居。

为君量革履,且愿住蓝舆。

  注释

①丘丹有答诗《奉酬韦苏州使君》。

②郡阁:郡斋的楼阁。旧居:指丘丹所隐之地,在临平山。

③革履:皮制鞋子。

④住:停。蓝舆:竹轿,同“篮舆”。

  作者介绍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15岁起以三卫郎为玄宗近侍,出入宫闱,扈从游幸。安史之乱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职,始立志读书。代宗广德至德宗贞元间,先后为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苏州刺史。公元791年(贞元七年)退职。世称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

韦应物是山水田园诗派著名诗人,后人每以“王孟韦柳”并称。其诗以写田园风物著名,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涉及时政和民生疾苦之作,亦颇有佳篇。作其品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

  繁体对照

卷189_60送丘員外歸山居韋應物

郡閣始嘉宴,青山憶舊居。

為君量革履,且願住藍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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