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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邵州判官往南的诗歌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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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送邵州判官往南的诗歌鉴赏

《送邵州判官往南》的作者是刘长卿,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49卷第16首。

原文

送邵州判官往南(一作皇甫冉诗)

作者:唐·刘长卿

看君发原隰,驷牡志皇皇。

始罢沧江令,还随粉署郎。

海沂军未息,河兖岁仍荒。

征税人全少,榛芜虏近亡。

新知行宋远,相望隔淮长。

早晚裁书寄,银钩伫八行。

注释

①此诗重见皇甫冉集,,题作《送邹判官赴河南》。邹判官即邹绍先。玩诗意,以作《送邹判官赴河南》为是。时邹赴河南租庸判官任,参见张继《送邹判官往陈留》诗。

②原隰:《国语·周语》注:“广平曰原,下湿.曰隰”。

③驷牡:指四匹马拉的车。《诗·小雅·采薇》:“驾彼四牡,四牡騤騤。”去:原作“志”,校云:“一作去。”作“去”是。

④沧江令:指江南某县县令。令,皇甫集作“吏”。

⑤粉署:即尚书省。

⑥海沂:海州、沂州。海州东海郡,治所在今江苏连云港。沂州琅琊郡,治所在今山东临沂。又,海沂亦指海边。

⑦兖:兖州。皇甫集作“畔”。

⑧宋:河南道宋州睢阳郡,古为宋国地。

⑨银钩:《晋书·索靖传》:“盖草书之为状也,婉若银钩,漂若惊鸾。”八行:书信。古时信笺页八行。

  作者介绍

刘长卿 (709~786),字文房,唐代诗人。宣城(今属安徽)人。以五言律诗擅长,唐玄宗天宝年间(公元742年1月~756年7月)进士。唐肃宗至德年间(公元756年7月~758年2月)任监察御史、长洲县尉,贬岭南巴尉,后返,旅居江浙。后来唐代宗任命他为转运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转运留后,被诬再贬睦州司马。他生平坎坷,有一部分感伤身世之作,但也反映了安史乱后中原一带荒凉凋敝的景象。

刘长卿是由盛唐向中唐过渡时期的一位杰出诗人。关于刘长卿的生平一直没有确考,《旧唐书》和《新唐书》都没有他的传记。刘长卿诗以五七言近体为主,尤工五言,自诩为“五言长城”(权德舆《秦征君校书与刘随州唱和集序》)。《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他的集子10卷,《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同。据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著录有《唐刘随州诗集》11卷,为明翻宋本,诗10卷,文1卷。现在通行的如《畿辅丛书》本的《刘随州集》,《四部丛刊》本的《刘随州文集》,都为这种11卷本。《全唐诗》编录其诗为5卷。事迹见《唐诗纪事》、《唐才子传》。

  繁体对照

卷149_16送邵州判官往南(壹作皇甫冉詩)劉長卿

看君發原隰,驷牡志皇皇。

始罷滄江令,還隨粉署郎。

海沂軍未息,河兖歲仍荒。

征稅人全少,榛蕪虜近亡。

新知行宋遠,相望隔淮長。

早晚裁書寄,銀鈎伫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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