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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关于草原文化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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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草原文化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论关于草原文化的几个问题

草原文化的定位,是开展草原文化研究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只有正确揭示草原文化在中华文化发展史上的地位与作用,才能深刻认识和把握开展草原文化研究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草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主源之一。关于中华文化的起源问题,学术界已有很长一段时间的研究,并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深化的过程。起初,学术界大多坚持“一元说”,即认为中华文化起源于黄河流域,然后渐次向四周特别是向南北扩散,这就是影响深远的黄河文化说。随着研究的深入,特别是随着大量新的考古发 现,人们逐步认识到黄河文化并不是中华文化的唯一源头,在广袤的中华大地,还有一些地方同黄河流域一样,也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由此,中华文化多元一体说开始兴起并逐步成为学界的共识。在这种多元一体说中,黄河文化、长江文化是最被看重的两大源头,而其他文化很难与这两大文化相提并论。这就是目前中华文化起源问题研究领域的大致状况。而今,我们研究草原文化,要提出和确立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除我们已知的黄河文化、长江文化之外,中华文化还有一个重要源头,即草原文化。

草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草原文化在中华文化中的地位,不仅表现在它是中华文化的主源之一,而且表现在它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两方面加以说明。从地域文化的角度讲,中华文化大致上是由三大地域文化组成的,即黄河流域文化、长江流域文化和草原地区文化。其中,草原文化区域分布最广,历史上包括整个蒙古高原。从文化类型上讲,中华文化由三大类型文化组成,即北部的游牧文化、中部的农耕文化、南部的游耕文化,或者说北部的游牧文化、中部的粟作文化、南部的稻作文化。其中,北部的游牧文化独具特色,也是草原文化的主导文化。而中、南部的两大类型文化,说到底都是农耕文化。因此,草原文化在中华文化组成中的地位显而易见。如果中华文化之中只有黄河文化、长江文化,或者只有农耕文化和游耕文化,而没有草原文化和游牧文化,那将是很不完整的,也不符合中华文化建构历史。

草原文化是中华文化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中华文化源远流长、长盛不衰,其历史脉络从未中断,这在各文明古国中是绝无仅有的。造就这种独特而伟大的文化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其多元一体的内在建构。因为,只有“多元”而没有“一体”,就会出现四分五裂、一盘散沙的状况,而只有“一体”没有“多元”,就会缺失生机与活力。辩证法则和历史逻辑就这样统一于中华文化生命机体之中,使之永葆青春和活力。在这“多元一体”的内在建构中,草原文化以游牧民族特有的豪迈刚健的气质和品格,不断为中华文化的发展兴旺增添生机与活力,一次又一次地实现新的变革与发展。

二、关于草原文化的内涵与特质问题

草原文化的内涵和特质问题,是目前学术界普遍关注和积极讨论的热门话题,也是在草原文化研究领域短期内很难形成共识的焦点。比如,有论者说草原文化是生命文化、生态文化,也有论者说草原文化是英雄文化、和谐文化等等;而对其特质的概括,更是多种多样,比如开放性、包容性、进取性、务实性、征服性、开拓性等等。这些不同的认识和提法,都有其各自的道理。问题是,草原文化作为统一的认知对象,即使再复杂,即使在很多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特性,也应当具有基本的、稳定的、同一的内在属性和特质,目前的研究任务,就是要在分析归纳的基础上,尽可能客观准确地揭示出这种内涵和特质。

草原文化的基本特质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崇尚自然。草原文化是以游牧生产方式为基础的文化形态,而游牧生产是最具生态特征的生产方式。以这种生产方式为生计的人们,不仅将人当作自然的一部分,而且将自然当作敬奉的对象,以一种敬畏和爱慕的心情崇尚自然、护卫自然。草原文化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当作一种重要行为准则和价值尺度,一以贯之,使之能够在知、行统一上得到升华,成为草原民族最宝贵的文化结晶。

二是践行自由。向往自由,是人类的天性,也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但对于许多民族来说,由于受社会物质条件的限制和社会政治制度的束缚以及民族性格差异的影响,自由仅仅是人们向往的对象和追求的目标而已;而对于游牧民族来说,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为他们提供了相对宽阔的生活天地和自由环境,因而在民族性格和文化性格的形成过程中,自由的因子已经成为他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深熔铸于其民族性格之中,体现在民族文化的各个方面。

三是英雄崇拜。民族英雄是民族的脊梁。懂得崇尚英雄的民族,才是英雄的民族。崇敬英雄,倡导英雄精神,是整个中华民族的伟大传统和价值取向。这一点,在草原民族中体现得尤为突出。在草原民族中,人们普遍崇尚英雄,奉行英雄精神,把效法英雄当作人生的最高价值追求。

三、关于草原文化的建构问题

草原文化是地域文化与民族文化的统一。作为地域文化,草原文化是指形成在我国北方草原这一特定历史地理范围内的文化。从古至今,不同民族、不同时期所形成的文化虽然不尽相同,但都是以草原这一地理环境为共同的载体,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内在的联系与统一性,形成统一的草原文化。这里,草原既是一个历史地理概念又是重要的文化地理概念,蕴涵着特有的普遍象征意义。作为民族文化,草原文化是生活在这一地区的部落联盟、民族族群共同创造的,他们在不同历史时期创造了不同的民族文化形态,诸如匈奴文化形态、鲜卑文化形态、契丹文化形态等,但由于这些民族相互间具有很深的历史渊源和族际承继关系,因而草原文化从本质讲是一脉相承的,是同质文化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和发展。

草原文化是游牧文化与多种文化的统一。草原文化是以草原自然生态为基础产生的,而在草原自然生态环境中,从古至今相继产生采集、狩猎、农耕、游牧、工业等多种文化形态。这些文化形态在不同历史时期从不同角度为草原文化注入新的文化元素和活力,使草原文化一开始就成为以多种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多种文化集合,即游牧文化、农耕文化及其他文化的统一。其中,建立在游牧生产方式上的游牧文化是草原文化的主导文化,是草原文化区别于其他区域文化的主要标志之一。

草原文化是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统一。草原文化作为中华文化中最具古老传统的地域文化之一,在吸纳现代文明因素、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为各个地域文化作出新的样式。我们已清楚地看到,在草原文化各个领域,从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从物质文化形态到精神文化形态,从思维方式到认知体系,从生活习惯到制度规范,传统和现代的东西无不在碰撞、冲突、相互吸纳的过程中形成新的统一,使草原文化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有机统一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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