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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谢录事之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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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谢录事之越》作品介绍

《送谢录事之越》原文

《送谢录事之越》的作者是孟浩然,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60卷第40首。

  《送谢录事之越》原文

作者:唐·孟浩然

清旦江天迥,凉风西北吹。

白云向吴会,征帆亦相随。

想到耶溪日,应探禹穴奇。

仙书倘相示,予在此山陲。

  《送谢录事之越》注释

①录事:唐府州、诸卫、十率府、王府之官属有录事及录事参军事。此谢录事或为越州录事参军事。观诗中“应探”一语,则谢此前似未尝至越。又观“仙书”句,则浩然似亦未尝至越。诗当作于浩然“自洛之越”以前。

②曹巫《杂诗》:“西北有浮云,亭亭如车盖。偶与飘风会。吹我东南行,行行至吴会。”吴会:秦会稽郡,东汉分为二郡,即吴郡与会稽郡,故合称吴会。

③仙书:即指禹穴藏书。

④此:全诗校:“一作北。”

  《送谢录事之越》作者介绍

孟浩然(689—740),男,汉族,唐代诗人,孟子第33代。本名不详(一说名浩),字浩然,襄州襄阳(今湖北襄阳)人,世称“孟襄阳”。浩然,少好节义,喜济人患难,工于诗。年四十游京师,唐玄宗诏咏其诗,至“不才明主弃”之语,玄宗谓:“卿自不求仕,朕未尝弃卿,奈何诬我?”因放还未仕,后隐居鹿门山。

孟浩然是唐代第一个倾大力写作山水诗的诗人。他主要写山水诗,是山水田园诗派代表之一,他前期主要写政治诗与边塞游侠诗,后期主要写山水诗。其诗今存二百余首,大部分是他在漫游途中写下的山水行旅诗,也有他在登临游览家乡一带的万山、岘山和鹿门山时所写的遣兴之作。还有少数诗篇是写田园村居生活的。诗中取材的地域范围相当广大。孟浩然与另一位山水田园诗人王维合称为“王孟”。

  《送谢录事之越》繁体对照

清旦江天迥,涼風西北吹。

白雲向吳會,征帆亦相隨。

想到耶溪日,應探禹穴奇。

仙書倘相示,予在此山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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