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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有关包公的歇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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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官员,以清廉公正闻名于世。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以下是小编整理精选有关包公的歇后语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精选有关包公的歇后语

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

曾任天章阁待制,人称“包待制”,后为龙图阁直学士,故后人亦称“包龙图”,卒赠礼部尚书,谥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其廉洁公正、不攀附权贵,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文曲星转世,死后成为地狱第五殿阎罗王。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包黑炭”。

关于包公的歇后语

「包公升堂」——尽管直说

「包公断案」——铁面无私

「包公的铡刀」——不认人

「包公放粮」——为穷人着想

「包公的衙门」——好进难出

「包公斩包勉」——正人先正己

「开封府的包公」——铁面无私

「包公的上方宝剑」——先斩后奏

「开封府的包青天」——铁面无私

「成立皮包公司」——做无本生意()

「老包(包公)断案」——认理不认亲

「包老爷(包公)办案」——明察秋毫

「包公审案子」——铁面尤私;六亲不认

「包公铡皇亲」——法不容人;六亲不认

「包公铡驸马」——刚正不阿;公事公办

「包公铡陈世美」——公事公办;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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