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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王维的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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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是盛唐诗人的代表,今存诗400余首,重要诗作有《相思》《山居秋暝》等。王维精通佛学,受禅宗影响很大。接下来小编搜集了三年级王维的古诗,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三年级王维的古诗

一、《送元二使安西》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注释

1、元二:作者的友人元常,在兄弟中排行老二,故名“元二”。

2、使:到某地;出使。

3、安西:指唐代安西都护府,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附近。

4、渭城:秦时咸阳城,汉代改称渭城(《汉书·地理志》),唐时属京兆府咸阳县辖区,在今西安市西北,渭水北岸。

5、浥:(yì):湿润。

6、客舍:旅店。

7、柳色:即指初春嫩柳的颜色。

8、君:指元二。

9、更:再。

10、阳关:汉朝设置的边关名,故址在今甘肃省敦煌县西南,古代跟玉门关同是出塞必经的关口。《元和郡县志》云,因在玉门之南,故称阳关。在今甘肃省敦煌县西南。

11、故人:老朋友。

12、更尽:先饮完。

译文

清晨的细雨打湿了渭城的浮尘;青砖绿瓦的旅店和周围的柳树都显得格外清新明朗。

请你再饮一杯离别的酒吧;因为你离开阳关之后,在那里就见不到老朋友了。

赏析

这一首诗以“渭城曲”为题载于《全唐诗》卷一百二十八。

这一首诗前两句写送别的时间,地点,环境气氛。清晨,渭城客舍,自东向西一直延伸、不见尽头的驿道,客舍周围、驿道两旁的柳树。这一切,都仿佛是极平常的眼前景,读来却风光如画,抒情气氛浓郁。“朝雨”在这里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早晨的雨下得不长,刚刚润湿尘土就停了。从长安西去的大道上,平日车马交驰,尘上飞扬,朝雨乍停,天气晴朗,道路显得洁净、清爽。“浥轻尘”的“浥”字是湿润的意思,在这里用得很有分寸,显出这雨澄尘而不湿路,恰到好处,仿佛天从人愿,特意为远行的人安排一条轻尘不扬的道路。客舍,本是羁旅者的伴侣;杨柳,更是离别的象征。选取这两件事物,自然有意关合送别。它们通常总是和羁愁别恨联结在一起而呈现出黯然销魂的情调。而今天,却因一场朝雨的洒洗而别具明朗清新的风貌──“客舍青青柳色新”。平日路尘飞扬,路旁柳色不免笼罩着灰蒙蒙的尘雾,一场朝雨,才重新洗出它那青翠的本色,所以说“新”,又因柳色之新,映照出客舍青青来。总之,从清朗的天宇,到洁净的道路,从青青的客舍,到翠绿的杨柳,构成了一幅色调清新明朗的图景,为这场送别提供了典型的自然环境。这是一场深情的离别,但却不是黯然销魂的离别。相反地,倒是透露出一种轻快而富于希望的情调。“轻尘”、“青青”、“新”等词语,声韵轻柔明快,加强了读者的这种感受。

绝句在篇幅上受到严格限制。这首诗诗,对如何设宴饯别,宴席上如何频频举杯,殷勤话别,以及启程时如何依依不舍,登程后如何瞩目遥望等等,一概舍去,只剪取饯行宴席即将结束时主人的劝酒辞:再干了这一杯吧,出了阳关,可就再也见不到老朋友了。诗人像高明的摄影师,摄下了最富表现力的镜头。宴席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酿满别情的酒已经喝过多巡,殷勤告别的话已经重复过多次,朋友上路的时刻终于不能不到来,主客双方的惜别之情在这一瞬间都到达了顶点。主人的这句似乎脱口而出的劝酒辞就是此刻强烈、深挚的惜别之情的集中表现。

三四两句是一个整体。要深切理解这临行劝酒中蕴含的深情,就不能不涉及“西出阳关”。处于河西走廊尽西头的阳关,和它北面的玉门关相对,从汉代以来,一直是内地出向西域的`通道。唐代国势强盛,内地与西域往来频繁,从军或出使阳关之外,在盛唐人心目中是令人向往的壮举。但当时阳关以西还是穷荒绝域,风物与内地大不相同。朋友“西出阳关”,虽是壮举,却又不免经历万里长途的跋涉,备尝独行穷荒的艰辛寂寞。因此,这临行之际“劝君更尽一杯酒”,就像是浸透了诗人全部丰富深挚情谊的一杯浓郁的感情琼浆。这里面,不仅有依依惜别的情谊,而且包含着对远行者处境、心情的深情体贴,包含着前路珍重的殷勤祝愿。对于送行者来说,劝对方“更尽一杯酒”,不只是让朋友多带走自己的一分情谊,而且有意无意地延宕分手的时间,好让对方再多留一刻。“西出阳关无故人”之感,不只属于行者。临别依依,要说的话很多,但千头万绪,一时竟不知从何说起。这种场合,往往会出现无言相对的沉默,“劝君更尽一杯酒”,就是不自觉地打破这种沉默的方式,也是表达此刻丰富复杂感情的方式。诗人没有说出的比已经说出的要丰富得多。总之,三四两句所剪取的虽然只是一刹那的情景,却是蕴含极其丰富的一刹那。

这首诗诗所描写的是一种最有普遍性的离别。它没有特殊的背景,而自有深挚的惜别之情,这就使它适合于绝大多数离筵别席演唱,后来编入乐府,成为最流行、传唱最久的歌曲。

二、《观猎》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注释

1、诗题一作《猎骑》。宋人郭茂倩摘前四句编入《乐府诗集·近代曲辞》,题作《戎浑》。按:唐人姚合《玄极集》及韦庄《又玄集》均以这一首诗为王维作。[2]猎,狩猎。

2、劲:强劲。

3、角弓:用兽角装饰的硬弓,使用动物的角、筋等材料制作的传统复合弓。

4、渭(wèi)城:秦时咸阳城,汉改称渭城,在今西安市西北,渭水北岸。

5、鹰:指猎鹰。

6、眼疾:目光敏锐。

7、新丰市:故址在今陕西省临潼县东北,是古代盛产美酒的地方。

8、细柳营:在今陕西省长安县,是汉代名将周亚夫屯军之地。《史记·绛侯周勃世家》:“亚夫为将军,军细柳以备胡。”借此指打猎将军所居军营。

9、射雕处:借射雕处表达对将军的赞美。雕:猛禽,飞得快,难以射中;射雕:北齐斛律光精通武艺,曾射中一雕,人称“射雕都督”,此引用其事以赞美将军。语出《北史·斛律光传》载北齐斛律光校猎时,于云表见一大鸟,射中其颈,形如车轮,旋转而下,乃是一雕,因被人称为“射雕手”。

10、暮云平:傍晚的云层与大地连成一片。

译文

狂风声里,角弓鸣响,将军狩猎渭城郊外。

秋草枯黄,鹰眼更加锐利;冰雪消融,马蹄格外轻快。

转眼已过新丰市,不久又回细柳营。

回头远眺射雕荒野,千里暮云平展到天边。

赏析

诗的内容不过是一次普通的狩猎活动,却写得激情洋溢,豪放有力。全诗共分两部分。前四句为第一部分,写射猎的过程;后四句写将军傍晚收猎回营的情景。

首联起句先写角弓鸣响,箭飞劲疾,然后才点出是将军冬猎。在强劲的北风中,传来了开弓放箭的声音,一开头便渲染出紧张肃杀的气氛,然后点明猎者和猎所,确是下笔不凡。

“风劲角弓鸣”,未及写人,先全力写其影响:风呼,弦鸣。风声与角弓(用角装饰的硬弓)声彼此相应:风之劲由弦的震响听出;弦鸣声则因风而益振。“角弓鸣”三字已带出“猎”意,能使人去想象那“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射猎场面。劲风中射猎,待声势俱足,才推出射猎主角来:“将军猎渭城”。这发端的一笔,胜人处全在突兀,能先声夺人。

领联具体描写纵鹰击捕,怒马追逐,进一步渲染了打猎的气氛,细致地刻画出打猎的场面,成为千古传诵的名句。诗人用“疾”字刻画鹰眼锐利,以“轻”字形容马蹄迅捷,细腻传神。

渭城为秦时咸阳故城,在长安西北,渭水北岸,其时平原草枯,积雪已消,冬末的萧条中略带一丝儿春意。“草枯”“雪尽”四字如素描一般简洁、形象,颇具画意。“鹰眼”因“草枯”而特别锐利,“马蹄”因“雪尽”而绝无滞碍,颔联体物极为精细。“草枯鹰眼疾”不言鹰眼“锐”而言眼“疾”,意味猎物很快被发现,紧接以“马蹄轻”三字则见猎骑迅速追踪而至。“疾”“轻”下字俱妙。三四句初读似各表一意,对仗铢两悉称;细绎方觉意脉相承,实属“流水对”。如此精妙的对句,实不多见。

以上写出猎,只就“角弓鸣”、“鹰眼疾”、“马蹄轻”三个细节点染,不写猎获的场面。一则由于猎获之意见于言外;二则射猎之乐趣,远非实际功利所可计量,只就猎骑英姿与影响写来自佳。

颈联紧接“马蹄轻”而来,意思却转到罢猎还归。虽转折而与上文意脉不断,自然流走。言“忽过”,言“还归”,则见返营驰骋之疾速,真有瞬息“千里”之感。这两句连上两句,既生动地描写了猎骑情景又真切地表现了主人公的轻快感受和喜悦心情。

“新丰市”(今陕西临潼县)、“细柳营”(今陕西长安县),两地相隔七十余里。这两个地名皆可参考见《汉书》,诗人兴会所至,一时汇集,典雅有味。“细柳营”本是汉代周亚夫屯军之地,用来就多一重意味,似谓诗中狩猎的主人公亦具名将之风度,与其前面射猎时意气风发、飒爽英姿,形象正相吻合。这两句连上两句,既生动描写了猎骑情景,又真切表现了主人公的轻快感觉和喜悦心情。

尾联更以写景作结,但它所写非营地景色,而是遥遥“回看”行猎处之远景,已是“千里暮云平”,此景遥接篇首,首尾不但彼此呼应,而且适成对照:当初风起云涌,与出猎约紧张气氛相应;此时风平云定,与猎归后从容自如的心境相称。

首尾不但彼此呼应,而且适成对照:当初是风起云涌,与出猎紧张气氛相应;此时是风定云平,与猎归后踌躇容与的心境相称。写景俱是表情,于景的变化中见情的消长,堪称妙笔。七句语有出典,语出《北史·斛律光传》载:北齐斛律光精通武艺,曾射中一雕,人称“射雕都督”。此言“射雕处”,借射雕处赞美将军的膂力强、箭法高。诗的这一结尾遥曳生姿,饶有余味。

总的来说,王维的诗,或以悠闲古淡见长,或以豪迈精工著称。这一首诗气概豪迈,造句精工,章法严整,诗味浓郁。这一首诗运用先声夺人、侧面烘托和活用典故等艺术手段来刻画人物,从而使诗的形象鲜明生动、意境恢宏而含蓄。诗写的虽是日常的狩猎活动,但却栩栩如生地刻画出将军的骁勇英姿、感染力,表达出诗人渴望效命疆场,期盼建功立业。

三、《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译文

独自远离家乡无法与家人团聚,每到重阳佳节倍加思念远方的亲人。

远远想到兄弟们身佩茱萸登上高处,也会因为少我一人而生遗憾之情。

注释

⑴九月九日:即重阳节。古以九为阳数,故曰重阳。忆:想念。山东:王维迁居于蒲县(今山西永济县),在函谷关与华山以东,所以称山东。

⑵异乡:他乡、外乡。 为异客:作他乡的客人。

⑶佳节:美好的节日。

⑷登高:古有重阳节登高的风俗。

⑸茱萸(zhūyú):一种香草,即草决明。古时人们认为重阳节插戴茱萸可以避灾克邪。

赏析

王维这首诗《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诗载于《全唐诗》卷一百二十八。下面是唐代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刘学锴先生对这一首诗的赏析。

王维是一位早熟的作家,少年时期就创作了不少优秀的诗篇。这首诗诗就是他十七岁时的作品。和他后来那些富于画意、构图设色非常讲究的山水诗不同,这首诗抒情小诗写得非常朴素。但千百年来,人们在作客他乡的情况下读这首诗诗,却都强烈地感受到了它的力量。这种力量,首先来自它的朴质、深厚和高度的概括。

诗因重阳节思念家乡的亲人而作。王维家居蒲州,在华山之东,所以题称“忆山东兄弟”。写这首诗诗时他大概正在长安谋取功名。繁华的帝都对当时热中仕进的年轻士子虽有很大吸引力,但对一个少年游子来说,毕竟是举目无亲的“异乡”;而且越是繁华热闹,在茫茫人海中的游子就越显得孤孑无亲。第一句用了一个“独”字,两个“异”字,分量下得很足。对亲人的思念,对自己孤孑处境的感受,都凝聚在这个“独”字里面。“异乡为异客”,不过说他乡作客,但两个“异”字所造成的艺术效果,却比一般地叙说他乡作客要强烈得多。在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封建时代,不同地域之间的风土、人情、语言、生活习惯差别很大,离开多年生活的故乡到异地去,会感到一切都陌生、不习惯,感到自己是漂浮在异地生活中的一叶浮萍。“异乡”“异客”,正是朴质而真切地道出了这种感受。作客他乡者的思乡怀亲之情,在平日自然也是存在的,不过有时不一定是显露的,但一旦遇到某种触媒──最常见的是“佳节”──就很容易爆发出来,甚至一发而不可抑止。这就是所谓“每逢佳节倍思亲”。佳节,往往是家人团聚的日子,而且往往和对家乡风物的许多美好记忆联结在一起,所以“每逢佳节倍思亲”就是十分自然的了。这种体验,可以说人人都有,但在王维之前,却没有任何诗人用这样朴素无华而又高度概括的诗句成功地表现过。而一经诗人道出,它就成了最能表现客中思乡感情的格言式的警句。

前两句,可以说是艺术创作的“直接法”。几乎不经任何迂回,而是直插核心,迅即形成高潮,出现警句。但这种写法往往使后两句难以为继,造成后劲不足。这首诗诗的后两句,如果顺着“佳节倍思亲”作直线式的延伸,就不免蛇足;转出新意而再形成新的高潮,也很难办到。作者采取另一种方式:紧接着感情的激流,出现一泓微波荡漾的湖面,看似平静,实则更加深沉。

重阳节有登高的风俗,登高时佩带茱萸囊,据说可以避灾。茱萸,又名越椒,一种有香气的植物。三四两句,如果只是一般化地遥想兄弟如何在重阳日登高,佩带茱萸,而自己独在异乡,不能参与,虽然写出了佳节思亲之情,但会显得平直,缺乏新意与深情。诗人遥想的却是:“遍插茱萸少一人。”意思是说,远在故乡的兄弟们今天登高时身上都佩上了茱萸,却发现少了一位兄弟──自己不在内。好像遗憾的不是自己未能和故乡的兄弟共度佳节,反倒是兄弟们佳节未能完全团聚;似乎自己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处境并不值得诉说,反倒是兄弟们的缺憾更须体贴。这就曲折有致,出乎常情。而这种出乎常情之处,正是它的深厚处、新警处。杜甫的《月夜》:“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和这两句异曲同工,而王诗似乎更不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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