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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歌礼魂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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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礼兮会鼓,传芭兮代舞;

九歌礼魂鉴赏

姱[1]女倡兮容与;

春兰兮秋菊,长无绝兮终古。

注释」:

[1]:音苦。

「简析」:

此篇是通用于前面十篇祭祀各神之后的送神曲,由于所送的神中有天地神也有人鬼,所以不称礼神而称礼魂。

祀礼已完毕紧紧敲起大鼓,

传递手中花更相交替而舞,

姣美的女子唱得从容自如。

春天供以兰秋天又供以菊,

长此以往不断绝直到终古。 ①成礼:指祭祀之礼完毕。会鼓:急疾击鼓,鼓点密集。

②芭(pa1趴):通“葩”,花。代:交互,更替。

③姱(kua1夸):美好。倡:同“唱”。容与:舒缓。

赏析

对本篇的理解,从题目到内容一直分歧较大。王逸《楚辞章句》云:“言祠祀九(十)神,皆先斋戒,成其礼敬,乃传歌作乐,急疾击鼓,以称神意也。”今人陈子展以为“这像是说《礼魂》是为祭祀十神成礼之后,又传歌作乐,以娱乐众神而作,不是为祭祀任何一神而作”(《楚辞解题>)。明汪瑗《楚辞集解》、清张诗《屈子贯》则宣称此篇是“前十篇之乱辞也”。清王夫之《楚辞通释》又认为:“此章乃前十祀之所通用,而言终古无绝,则送神之曲也。”清吴世尚《楚辞疏》、王邦采《九歌笺略》、王闿运《楚辞释》也持同样的观点,目前学术界一般认同此说。而姜亮夫《屈赋校注》又解“礼”为祀,解“魂”为“气之神也,即神灵之本名,故以之概九(十)神也”,“九祀既闭,合诸巫而乐舞,盖乐中之合奏也,……以总告诸神灵之前”。其说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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